年假,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一年一次的假期,屬于帶薪休假的范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年假的法律規定天數,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1.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按照工齡享受年假的計算方式是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來確定的。
具體而言,所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在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后,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年假天數的計算則根據職工的累計工作年限進行劃分:
1.累計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職工,年休假為5天;
2.已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職工,年休假為10天;
3.而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年休假則為15天。
1.年假的適用范圍涵蓋了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這些單位的職工只要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即可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2.年假制度的實施,旨在保障勞動者的休息和休假權利,提高勞動者的生活質量和工作效率。
3.年假制度不僅體現了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關懷和尊重,也符合勞動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通過給予勞動者適當的休假時間,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從而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和穩定運營。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據以上意義,其實可以看出,年休假和年假是指同一個假期,只是個人說的習慣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