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最新勞動法產假規定,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產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產假之中。地方另有規定的,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在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為上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女職工產假待遇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產假的申請需要一下幾個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
1、申請安胎假,向醫院開具證明,遞交上級,等待批準。
2、申請產前假、產假、哺乳假。就要統一出具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準生證復印件加上自己填寫的產假申請書一并遞交上級。
3、產假請假條中有幾大要素不可少,申請單位的領導、申請原因、假期時長、申請人簽名、申請時間以及國家規定的相關法律條文附件。當然最后還必須要有感謝語,這個是基本規范語也是基本的禮貌。
1.女職工在申請產假時,需要提交以下必要的資料:正規醫療機關出具的懷孕證明及建議休產假的證明,以及個人的請假條。
2.單位在核實資料的真實性以及確認請假程序符合規定后,應當批準職工的休假申請。
3.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有98天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4.若難產,可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享受42天產假。
5.在產假期間,女職工還需提交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或流產證明等,以便辦理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