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國家規定陪產假多少天,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1、目前我國法律上并沒有對陪產假進行明確規定。但大多數省份《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中都規定了晚育者丈夫休護理假的時間,一般在7到15天左右,但也有長達一個月的省份,如河南省。
2、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在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產假三十日。產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產假期滿后可連續休假至子女一周歲止,休假期間的月工資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但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
由于陪產假是法定的,所以,男士休陪產假,用人單位同樣需要向職工支付工資。
陪產工資支付的方式有以下兩種:
1、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了社會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則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應由用人單位向社保中心申請后,由社保中心支付。陪產假工資通常是按照當地社平工資標準來支付的,職工工資高于社平工資標準時,由用人單位補齊差額。
2、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則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由單位按照配偶生育時間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算。
陪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同樣要向職工支付工資的。陪產工資結算的方式有兩種:
1、若是用人單位有為職工買生育保險的話,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由用人單位向相關部門申請。陪產假期間工資一般是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來支付的,若是職工工資高于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則由用人單位補差額。
2、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那職工在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是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準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