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勞動者當天的工資,但是不能克扣勞動工資;勞動者請病假的,如果勞動者有醫院的住院證明和診斷證明的,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病假醫療期的規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對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時間有以下規定:
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一)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 個月。
(二) 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以上是對連續病休時間的規定,累計病休時間的規定是:
第四條規定,醫療期3個月的按6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12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5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8個月的按24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需特別注意的是:職工病假期間遇有國家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時,應算作病假時間。
3、病假期間待遇:
根據勞動法: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 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 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 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 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第五條規定,職工患病,醫療期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
(一) 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發給;
(二) 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5%發給;
(三) 連續工齡滿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第七條規定,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停工治療期間,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八條規定,職工患病,醫療期滿或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恢復工作的,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屬于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作退休、退職或一次性處理;屬于大部分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期滿后,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第九條規定,凡弄虛作假,開假證明病休的,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事假:
事假——員工因個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請假的可以請事假,事假為無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時為計算單位。
關于事假的待遇,國家沒有明確的規定,是企業在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在合同中約定,同時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有明確規定的,前提是規章制度建立的程序是合法的,即: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在會上經職工代表同意并一致通過,并公示了的。
單位未批準員工事假不是涉嫌違法的,因為用人單位擁有事假批準權,除國家已經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需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準權在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請事假扣工資一般情況下是合法的。勞動者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請假期間的工資,但是不可以隨意扣發其他工作時間的工資。勞動者請病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計算其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請事假工資是扣稅前。
請假工資,實際上不是員工取得收入后再扣除,而是根本沒有取得這筆收入,所以當然不需要繳納這筆收入的稅金,只能是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事假扣工資標準沒有規定,屬于用人單位用工自主權,可以協商,事假沒有工資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請事假單位可以扣除該日工資。至于單位扣工資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計算方法供參考:
1.日工資數:日工資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實際工資數。基本工資是你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是當月拿到的實際工資。月計薪天數為21.75,而不是21.16。
2.應得工資數:基本工資減加上你的加班費、津貼、補助就是你的實際應得工資數。
3.實得工資數:應得工資扣除去請事假天數的工資、社會保險數額、個人所得稅(如果有的話),剩余的就是你是的工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