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病假是帶薪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帶薪病假規定多少天,歡迎閱讀分享,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根據提供的信息,帶薪病假的具體天數取決于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單位的工齡。具體來說:
如果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且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那么他們可以獲得三個月的帶薪病假。
如果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那么他們可以獲得六個月的帶薪病假。
如果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那么他們可以獲得九個月的帶薪病假。
如果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且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那么他們可以獲得十八個月的帶薪病假。
如果員工的實際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那么他們可以獲得二十四個月的帶薪病假。
此外,對于醫療期的計算方式,如三個月的醫療期按照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醫療期按照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以此類推。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是根據中國的《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制定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提供了具體的計算方法和期限。在實際操作中,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相應的支付辦法,但支付的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病假工資=(計算基數/月計薪天數)×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2.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病假期被解雇不合法。
勞動法病假制度的規定中,在員工的病假期間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病假在勞動法規上稱作“醫療期”。
病假期間不能被公司強制離職,公司讓員工離職,如果屬于違法與員工解約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支付給員工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公司不發病假工資可以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病假工資需根據用人單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要分“短期病假”和“長期病假”: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六個月內的稱為“短期病假”,超過六個月的稱為“長期病假”。根據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