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簽了勞動合同還算不算應屆生要分具體的情況。應屆畢業生包括當年應屆畢業生和擇業期內的的應屆畢業生。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簽訂勞務合同影響應屆生身份嗎,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簽勞務合同一般不影響應屆畢業生身份。應屆畢業生主要指在應該畢業年份畢業的畢業生,主要包括以下兩種:
1、即將要畢業,但還沒有拿到畢業證,或者已經停止學習,處于實習狀態的;
2、拿到畢業證了,但尚未超過擇業期限的。
當事人簽訂勞務合同,但在拿到畢業證書前解除勞務關系的,仍然屬于應屆畢業生。當事人在拿到畢業證后簽訂勞務合同,但是在擇業期前解除勞務關系的,當事人與新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一般還是按照應屆畢業生建立勞動檔案。
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弄清單位的基本情況,
2、勞動者要弄清自己的具體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
北京海淀區四季青橋附近,她到離家很近的一個連鎖超市應聘就職。過了一段時間,公司將她調到遠郊大興的連鎖店工作,因而產生糾紛。因合同上只寫了張某要在北京工作,使這起勞動爭議案的焦點是合同約定的工作具體地點不詳,導致敗訴。案例之二:趙某應聘某汽車廠擔任總裝調試工,這是技術活兒,工資較高;后來,企業將他調到一個非技術的低薪崗位,他不愿干,與企業發生勞動爭議后,合同上寫的是擔任“操作工”,這是一個范疇很廣的工種,沒有明確具體的工作性質,導致爭議敗訴。
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
4、關于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
解除勞動關系;除非勞動者不符合招聘條件,才能走人。
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是現金還是通過銀行支付到賬戶中。
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6、勞動者工作時間與工作條件要明確,有的勞動者為多掙錢,默認了企業要求嚴重超時的加班加點,這是違反勞動法的,現在越來越多的工資爭議案就是因此而起。
7、社會保險約定。
社保可以多領工資”的說法,來誤導勞動者主動選擇放棄社保。律師提醒勞動者:對于社保問題要有長遠的考慮,工作時間越長,這個問題就越大,它涉及到養老的問題;一旦發生工傷意外等,最快速的解決方式是先通過勞動者購買的社會保險,快速選擇走工傷保險補助的綠色通道救死扶傷。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簽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約定了不合法的內容,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10、勞動合同蓋章后,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要各保管一份。
此外,即使有勞動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如工資條、入職面試字條、工作證件、體檢表格、單位簽字等。
應屆生試用期間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是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應屆畢業生身份可以保留兩年。
1、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錄考試中對應屆畢業生的界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應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2、國家對應屆畢業生身份的界定標準:就是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簡單地說,學生在大學的最后一年,就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公務員,這點大家都已經清楚,在畢業前,允許先參加考試,等拿到畢業證后再審查學歷。除了順利應屆畢業的考生報考外,還有其他幾種情況的考生,也可按應屆生資格來對待的,也就是說,他們也可以報考限應屆生報考的職位。
3、高校應屆畢業生:指在國家承認的高校就讀的,在該年份內取得畢業證書的高校學生。包括成人高考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