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畢業生是指在應該畢業的年份畢業的畢業生。在一些企業(校園招聘)及公務員考試中限招收應屆畢業生,同時應屆畢業生在另一方面意味著經驗欠缺。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應屆生可以簽勞動合同嗎,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應屆生一般可以簽勞動合同。應屆畢業生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簽訂該勞動合同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且勞動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
應該屆生簽勞動合同注意事項有以下:
注意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①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②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③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④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⑤勞動報酬;
⑥社會保險;
⑦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⑧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這些都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簽訂的時候一定要看清,少一條都不簽。
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1、國家公務員招錄更加傾向于應屆畢業生
很多大學生畢業后都很想從事國家公務員這個職業。因為這個職業工資穩定,福利待遇好,還很受家長們的肯定,所以每年的公務員招聘考試都有很多應往屆大學生參加。
這些年的國家公務員招錄中有一大部分崗位都會明確要求只招收應屆畢業生,這對于應屆畢業生來說是絕佳的機會。
2、許多公司招人都比較青睞應屆畢業生
一些應屆畢業生在求職時都很擔心自己會因為沒有工作經驗而被企業拒絕。其實現在很多公司都會比較青睞應屆畢業生,因為他們覺得應屆畢業生年輕,有沖勁,有很強的可塑性,可以給公司帶來生機和活力。所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在就業市場中其實很吃香。
3、很多大型企業會到學校開招聘會,專門招收應屆畢業生
很多人找工作只能到公司人事部應聘或者到人才市場碰運氣。但是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可以參加兩次專門針對應屆畢業生的校園招聘。這類型招聘會中不乏實力強大的大企業,這對于求職者來說是可遇而不可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