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繳納規定:
根據《北京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若干規定》
第七條 繳費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之日起30日內,到其所在地的區、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應當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出示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繳費單位申請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對符合規定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書。
繳費單位依法終止或者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終止或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注銷或者變更手續。
繳費單位在辦理注銷手續時,應當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利息、滯納金和罰款。
第九條 繳費單位應當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本月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后,以貨幣形式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定期對繳費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稽核。
第十條 繳費單位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補繳,并繳納相應的利息;逾期仍不繳納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利息按照補繳之日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公司如下給員工交社保的:
1.開戶。企業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去社保局及公積金中心辦理社保、公積金開戶。社保開戶后會拿到《社保登記證》,公積金開戶后會取得單位公積金登記號;
2.增員。單位每月都必須把企業新增的員工添加進單位的五險一金賬戶中;
3.確認繳費基數。單位每月需要為員工申報正確的五險一金繳費基數,以確保五險一金的正常繳納。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以員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或入職首月工資為準;
4.繳費。如果企業、銀行、社保/公積金管理機構三方簽訂了銀行代繳協議,則五險一金費用將在每月固定時間從企業銀行賬戶中直接扣除。當然企業也可以選擇通過現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險一金管理機構現場繳費。
給員工買社保需要的資料: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相關核準執業證件、地稅登記證、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社??ú皇抢U納社保了就能自動發放的,要去指定地點申請,如果你是通過單位繳納的社保,那么從參保當天起,三個月以內由單位到參保地的社保申領機構領取社保卡。
如果你是個人繳納的社保,那么同樣在三個月內自己去領即可。涉及到換單位的情況,如果原單位已經向社保局提交制作社??ǖ南嚓P材料了,那么社??ㄓ稍瓎挝活I取,反之就是由新單位提交材料并領取。
可以。用人單位應該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以未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