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基數規定是多少?社保繳費一直是大家關注的問題,那么北京社保繳納基數是怎么規定的呢,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北京社保基數規定是多少,供大家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541.2元、失業保險費92.47元。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924.8元、失業保險費55.49元。
以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16.4元、失業保險費36.98元。
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月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84.92元、失業保險費6.16元。
基本醫療保險
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377.58元;
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為53.94元。
養老保險:公司繳19%,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0.8%,個人繳0.2%;
工傷保險:公司繳0.2-1.9%,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0.8%,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10%,個人繳2%。
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合同,都可以繳納社會保險。找法網提醒您,繳納社保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
《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沒簽勞動合同仲裁申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三部分。另外還要準備一個證據目錄,證據目錄包括證據編號和名稱、證據來源、證明目的三部分。仲裁申請書的內容的書寫還是有一定難度的,所以先把主要內容事先寫好,到了仲裁委再寫到仲裁委的申請書模板上,以免在填寫的時候出現遺漏或者錯誤。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二十九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住所、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