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于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此外,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
1、持有當地居民戶籍;
2、其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應在規定年份之前。
一次性補繳的時間:
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
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而應參保未參保的工作年限。
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和比例:
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社保指一種社會保險或保障機制,具有強制性,是對我國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繳納過程中,一些人會因為某種原因中斷繳費,但又為了獲取完整的社保時間段,需要補交社保,這樣的一種情況被稱為社保補交。
社保補交是指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于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如果需要更長時間只好通過一些代理機構來操作。
每個城市的社保補繳流程是不一樣的,沒有全國統一的標準,建議大家可以向社保參保地的社保局咨詢,詳細了解個人社保補繳需要滿足哪些條件,個人社保補繳的手續是什么等等
外地戶籍人員在京補繳社保,在提供工資單、勞動合同的同時,首次還要增加一份完稅證明。對于跨年補繳,在提供個稅完稅證明的同時,一律要走行批手續。
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工資憑證、勞動合同等證明資料容易造假,難辨真偽。而新規定要求,必須提供個稅完稅證明,該證明需要到地稅局打印,加蓋稅務部門公章,一般很難造假。
而個人社保補繳,將根據補繳時間的時限由不同的部門負責。補繳當年,社保中心即可辦理;跨年補,即由各區縣人力社保局養老保險科接手,進入行批程序,社保稽核、勞動監察、基金監督部門都將介入。而對于個稅完稅證明的要求,則更多地率先應用于跨年補繳當中。
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于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社保是可以進行補交的,如果需要進行補交的話,首先要符合規定,且必須是在規定年份之前有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補交之后即可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即可獲得社會保險的保障。如果是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繳納社保而需要進行補交的話,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補償。
首先需要單位準備出具書面申請,陳述補繳的事實及理由,填寫一式三份的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連同相關的原始資料,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辦理的方式包括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補繳社保,還可以通過社保中心現場辦理。單位提交資料后,由社保經辦人員對補繳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受理后,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繳手續,用人單位可在手續完成后,憑《受理回執》到保險關系部資料發放窗口領取退回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辭職社保停了的處理方式要看該自然人是否為當地戶口,如果是當地戶口的,只需要去人才市場的專屬窗口辦理“自由職業者”社保繳納就可以了。找法網提醒,如果是外地戶口,可以用下面三種方法自己交社保:
1.代理機構:找代理機構繳納保險,是比較普遍的方法。按照北京當地的基數和比例繳納即可,另外需要繳納部分代理費。
2.找相關公司掛靠,自己出全部繳納金額。
3.自己創業,為自己的公司開具社保賬戶,在該賬戶下繳納。
個人社保賬戶里的錢在下列情況能取出來:
1.達到退休年齡,未滿足繳費15年的條件(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給付);
2.參保人因故死亡;
3.參保人出國定居;
4.退休后死亡,個人賬戶尚有余額的;
5.外地農村戶口可以在離職后申請退養老保險個人交費部分的,單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