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在離職后符合一定的條件的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作為自己生活的保障,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失業保險金什么時候申請,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失業保險金的申請時間是在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之后兩個月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申請。但需要在離職后7天內進行備案。
一般來說,在失業之后,社保被暫停的當月,就能夠向相關機構去申請失業補助金了。一般社保是在被辭退的下個月才會暫停,所以是在被辭退的下個月才能夠申請失業金。符合領取失業保險條件的失業人員,應該要去辦理失業登記,并且可以從第二月開始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一般來說,失業保險金并不能一次性領取,是按月領取的,享受失業保險金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個月。但是若在失業期間開班企業或者從事個體經營,那么可以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未滿前開辦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或者從事個體經營的,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一次性領取所需材料
1、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副本;
2、經營場地的產權證明/租賃協議;
3、《居民身份證》;
4、《就業失業登記證》;
5、《創業培訓合格證書》;
6、《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個人就業登記表》。
1、申請人備齊規定資料向戶籍地或常住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相關資料,并對資料進行審核;
3、經審核,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發放失業金。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