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用戶辦理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手續主要是前往當地的社保機構來申請辦理。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失業保險參保范圍人員,希望可以提供給大家進行參考和借鑒。

1. 在崗職工;
2. 停薪留職、請長假、外借外聘、內退等在冊不在崗職工;
3. 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
4. 其他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建立勞動關系的臨時工和農村用工。
失業保險參保范圍涵蓋了企事業單位(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所有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職工、雇工,以及機關及其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合同制職工。無論是正式職工還是臨時聘請的人員,在崗職工還是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系的職工及待崗或內退的職工,都在參保范圍內。
最長24個月。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1】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
【2】點擊頁面上方的“失業待遇申領”,進入失業待遇申領界面;
【3】點擊右側的“申領開通地區查詢”,查詢參保地是否開通網上申領業務;
【4】若參保地支持網上申領,點擊右側的“失業保險金網上申領”,按提示申領即可;
【5】失業保險金的網上申領結果,可通過“失業保險金審核結果查詢”功能查詢。
一般來說,失業保險金只是用于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并不能保證我們的生活品質有多好,失業失業保險金的金額并不高,那就更不能和工資相比較了。目前,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是按照我們每個人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來確定的。具體的多少,還與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有關。但具體金額必須要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因為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有限制,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不超過12個月。繳費5年—10年的,領取期限在18個月以內,繳費10年以上的可以領取24個月。在這個基礎上,失業的前12個月,失業保險金的金額一般為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70%——90%。舉例子來說,假設最低工資標準是3000,按最低70%領取的話,一個月能領到2100塊錢。
領取失業金的第13個月開始,領取標準就會調整,降低至前12個月領取金額的80%。還是前面那個例子,前12個月,每個月領取2100塊錢,第13個月開始,每個月只能領取2100的80%,也就是16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