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個人繳納0.2%。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2%。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不需要個人繳納的,全部由企業繳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條
不是必須要交社保才能辦社保卡。
辦社保卡需要攜帶的材料:
1.勞動者身份證、戶口簿;
2.社保申領表;
3.一寸白底照片2張。
找法網提醒: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靈活就業人員應當自己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辦理社保不需要提供勞動合同,通常需要用到社保個人信息登記表,并且還需要用到身份證復印件等才能夠進行辦理。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也是無效的。根據養老保險相關條例,個人和用人單位之間只要形成勞動關系,為其提供有償勞動,用人單位就應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2.因此,員工的社保應由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辦理,任職單位應從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參保繳納社保費。如需補繳期間無任職單位,則不能辦理補繳。
社保主要分為下列五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社保可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取得物質幫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