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雖然《社會保險法》沒有明文禁止社保代繳的行為,但從上述規定來看,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主體也是"用人單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代繳社保是合法的,有關部門會依法執行。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社保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的區別如下:
1.險種不同;
2.繳費金額不同;
3.參保地不同;
4.養老待遇不同。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1.從單位辭職需個人繳費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工商銀行卡復印件一張,每月1號-10號在市社保局五險大廳1號窗口簽訂代扣協議。
2.新辦理參保人員,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五險征繳大廳4號窗口領取新參保登記表,填寫后交與4號窗口給予辦理新注冊,注冊后再到1號窗口辦理代扣協議。
(一)證件齊全:公司證件齊全,營業執照與組織機構代碼網上可查,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二)專業人員:專業的社保代繳人員,每一個都有十多年以上的經驗,每月進行業績評比考核,優勝略汰,保證每個服務人員都是專業高效的,且能夠創意性的滿足客戶的需求,真實了解客戶的意圖,成就客戶。
(三)經驗豐富
(四)服務齊全:在售后服務以及辦事過程中的溝通情況與服務及時安全。辦事人員的專業度、服務度、效率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