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簽訂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們需要知道在簽訂的時候遵守法律的規(guī)定。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歡迎閱讀分享,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合法原則,要求勞動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內容合法。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備必備條款,且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
(2)公平原則,要求勞動合同內容公平合理,用人單位不得以強勢地位壓制勞動者而制定顯失公平的合同條款;
(3)平等自愿原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法律地位平等,訂立勞動合同完全是出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出于自愿而簽訂;
(4)協商一致原則,合同條款是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不得強迫訂立勞動合同;
(5)誠實信用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要誠實,講信用,不得欺詐對方。
1、認真審查勞動者的主體資格;
2、雙方履行告知義務,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實告知新員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
3、簽訂勞動合同,并注明簽訂日期;
4、發(fā)放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4.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5.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6.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1)勞動合同期限。主要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等三種形式;
(2)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工種和崗位,以及該崗位應完成的生產(工作)勞務、工作班次等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主要包括勞動安全和衛(wèi)生規(guī)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規(guī)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內容;
(4)勞動報酬。主要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內容;
(5)勞動紀律。主要包括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等內容及其執(zhí)行程序;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