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帶薪產假的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2024年帶薪產假的規定,供大家參考!

女職工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職業女性根據法律規定享有的休假權利,從產前到產后,一般有98天。
一般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_條例規定。
三、產假分類(一)必須享受的假
產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請的假
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如上海市規定“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癥、妊娠合并癥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準其產前假。”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所有女性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都享受產假待遇。
目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_條例中。其中,最短的陪產假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_法》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陪產假工資是公司出,但是公司有兩種結算方式:
1.若是用人單位有為職工買生育保險的話,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由用人單位向相關部門申請。陪產假期間工資一般是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準來支付的,若是職工工資高于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則由用人單位補差額。
2.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那職工在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是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準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