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一定要具體可行,要充分考慮實際情況和客觀條件,以確保計劃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幼兒園的年度考核總結報告,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幼兒園的年度考核總結報告。
為了充分調動各級各類學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憑祥市教育辦學水平和辦學質量,促進學校、教師和學生的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堅持以黨的教育方針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目標,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行政效能,確保完成2020年度教育工作任務,促進憑祥教育更好、更快發展。
二、組織機構
成立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考核對象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
四、考核辦法
(一)學校實行分類考評,市教育局對學校按辦學層次及學校管理權限分成四個組別實施考評。
1.中學組,含憑祥高中、市職校、市一中、市民族希望實驗學校、夏石中學,共5所學校;
2.市直小學組,含市一小、市二小、市四小,共3所學校;
3.鎮中心小學組,含鎮中心小學本部及轄區內村小和教學點,共4個鄉鎮中心學校;
4.幼兒園組,含市第一幼兒園集團、市希望幼兒園集團、憑祥鎮幼兒園集團、上石鎮幼兒園集團,共4個教育集團。
(二)各組學校考評分為三個等次,即一等、二等、三等。按考核得分分類后再綜合合計總分,依總分從高至低排名,取本組學校數量的50%分別確定一等、二等等次學校,如有重大失誤等行為的學校,直接評定為三等等次。若有總分相同的學校,取基本業績考核分高者優先晉升等次。
(三)由牽頭部門依法依規,按照考核標準和評分細則進行考核。
五、考核內容及方法
(一)基本業績考核:總分100分。
1.辦學方向及行政效能(9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和改善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加強和改進學校行政效能建設,落實辦學目標。
2.辦學行為(85分)。抓好學校常規管理,細化教育辦學行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辦學成效(6分)。強化督導檢查,落實問題整改,提高公眾對教育滿意度。
各項考核由考核單位裁量,股室分管領導審核。
(二)其他重大(專項)工作考核(加分項)。以學校為單位(集體獎),按縣、市、省、國家級分別加分,加分總分不超15分。
認定程序:學校向相關股室申報、職能股室初審原件或文件并核定,交復印件,督導辦認定登記。
1.學校經驗文章或工作經驗在教育部門舉辦的活動中獲得交流或推廣或在教育部門主辦的公開刊物上發表;
2.學校教育教學課題在教育部門舉行的論文評選中獲獎;
3.學校在教育部門舉行的教學比賽中獲獎;
4.學校參加教育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獲獎;
5.學校參加市直相關部門舉辦的各類比賽獲獎;
6.學校獲憑祥市以上的集體榮譽。
(三)扣分項:視工作失職造成的影響程度扣分,總分不限。
考核單位:市教育局辦公室。
審核領導:股室分管領導
1.本年度有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受到上級黨紀、政紀處分的,師德師風建設等受到查處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不能評為一等等次。
2.本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實行一票否決,績效考核等次被認定為最低等次。
(1)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
(2)其他被“一票否決”的。
六、結果運用
(一)市教育局要參照市委、市政府績效分配方案,對各單位年終績效獎勵性補貼進行二次分配。中學組年終獎勵性補貼較其他組別略高10%,各組各等次間人均差距為15%。
(二)單位績效考核與校長個人評優評先相結合,凡被評定為一等等次的單位,在評優評先等工作中傾斜獎勵指標,用于獎勵所在學校的主要負責人,績效考核為三等等次的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七、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按自然年度統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各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成立學校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制定學校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二)嚴肅紀律
各校要認真履行績效考核工作程序,積極配合各部門考核考評,嚴肅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各考核責任單位應制定相應的考評方案,對考核對象評估打分時,必須堅持客觀公正,有理有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嚴禁打人情分、糊涂分,確保績效考核工作的順利公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精神,為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工作,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現制定《公辦學校(幼兒園)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實施范圍
公辦學校(幼兒園)各類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縣屬中學參照執行,可根據實際另行制定績效考核方案和細則進行績效考核)。
二、實施時間
從20__年9月1日開始實施。
三、考核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二)堅持統籌兼顧、適度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四)堅持分類考核、穩步推進的原則。
(五)堅持管理創新、因校施策的原則。
四、績效考核獎的組成
績效考核獎分過程考核獎和目標考核獎兩部分。
(一)過程考核獎
1.課時津貼考核獎;
2.班主任工作考核獎;
3.行政、管理、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考核獎;
4.早晚自習輔導工作考核獎;
5.縣局統籌考核獎;
6.教職工年度基礎性考核獎。
(二)目標考核獎
小學(含機關幼兒園、特校)、初中、高中(含職專)年度教育教學質量考核獎。鄉鎮公辦幼兒園參照轄區內小學標準執行。
五、考核與發放
(一)課時津貼考核獎
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部頒標準開齊開足課程,參照《攸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作量參考標準》(附件1)折合成標準課時。(教師離退休前3年,其每標準課時以1.2權數計工作量;班主任的班會課計1個標準課時;鄉鎮公辦幼兒園帶班老師發全縣小學平均課時津貼加班主任津貼。)縣局分村小(含教學點)、中心小學、中學三類標準考核發放。
(二)早晚自習輔導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獎
各校要根據學校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細則,按月考核發放。
(三)行政、管理、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崗位考核獎
1.崗位的設置。各類崗位要嚴格按照《攸縣中小學校內設機構和管理崗位設置的有關規定》(附件2)來設置,不得超職數配備、不得隨意設崗。
2.工作量的核定。各類崗位的工作量要按照《攸縣義務教育學校工作量參考標準》(附件2)所明確的工作量系數來核定,教輔后勤服務崗位的工作量核定要通過學校職代會確定其工作量系數(在年度基礎性考核獎中列支)。
3.崗位考核獎
按《攸縣中小學校內設機構和管理崗位設置的有關規定》(附件2)配備的管理崗位和縣局選派的財務人員、各校政教員,其崗位考核獎按全校班主任工作管理平均考核獎的90%按月考核發放。
(四)縣局統籌考核獎
縣局每年按全縣在編教師的人頭統籌一部分資金,用于全局性中心工作、教育教學重大活動的績效考核和獎勵。
(五)年度基礎性考核獎
各單位剔除過程考核獎中的“1+2+4+5考核獎之和”,剩余部分就是年度基礎性考核獎。由各單位結合“教職工考勤”“工作常規”“行政管理、教育教學、教輔后勤等各類人員崗位考核”制定細則,考核后發放(校長、書記、督學此部分由縣教育局統一考核發放)。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統籌一部分經費,對單位中心工作參與人員進行績效考核和獎勵。嚴控工作職責之外、工作日之外的臨時性工作補貼,嚴格執行校審批、公示,局審核手續,審核后的中心工作績效考核和獎勵列入教職工年度基礎性考核獎。
六、撥付方式
各單位的績效考核獎按縣局核定的編制數,根據《攸縣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考核結論分三類下撥到各單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機構,負責轄區內中小學教職工績效考核的組織、指導、管理和協調。學校要按照民主程序設立專門的考核工作小組,負責考核、發放等具體工作。校(園)長任考核小組組長,成員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單位要認真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加強政策宣傳和法律法規學習,組織教職工學習討論本《意見》,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確保績效考核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三)科學制定方案
各單位的考核方案和細則必須經過教職工代表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各單位所制定的考核方案和細則要報縣局審批。縣局將對各單位的考核方案和細則進行嚴格審批,對不符合規定程序,或在教職工中引發較大意見的,不予審批。
(四)強化監督管理
縣局將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績效考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責任區督學對各學校(幼兒園)績效考核和獎金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和指導。各單位要確保考核過程公開透明,考核結果量化并按月公示。
(五)嚴明紀律責任
推進績效考核要嚴明紀律責任,對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單位,在全縣教育質量考核結論中降低一個等次,取消校長和書記的評先評優資格;對不講大局,不講組織原則,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個人,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前發文如與本文件相沖突,以此文件為準。此文解釋權歸攸縣教育局。
為完善實施幼兒園績效工資工作,根據上級要求和幼兒園實際,現就幼兒園績效考核制訂如下辦法。
幼兒園績效工資由三部分組成,即: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和績效獎勵。其中崗位津貼和工作量津貼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總量的60%,績效獎勵40%。本年度增量部分主要用于績效一塊。
一、有關請假、病事假、調休代課等規定
1、病假憑病歷卡和該門診醫生開據的病假單,經領導審核批準方可準假。病事假國家工資按:國家規定執行。績效獎勵按:五個工作日之內病假每天扣50元,事假每天扣80元。五個工作日之外病假每天扣60元,事假每天扣160元。
2、病假、事假與全勤掛鉤。
3、事假必須請假在前,經領導批準方可準假。
4、遲到、早退,如有特殊理由及時與園方聯系,根據實情酌情處理,一般情況處理:10分鐘――30分鐘扣20元。
5、曠工一天扣300元,依次類推。工作時間上訪視作曠工,師德一票否決。
6、代課半天50元。
7、教職工需要調休,不影響工作、學習。調休提前提出并填寫調休單,經領導同意后方可調休。不經批準自行調休,作曠工處理。連續調休不超過三個工作日,課務自行協商解決,避開教學月與幼兒園重大活動。
8、除急診、特殊病例外,看病盡量利用空班時間,并事先與領導請假,若島外看病時間達一天的作半天調休處理,看病后主動向領導出示病歷卡。
9、喪假、產假、婚假、公假按國家規定的假期執行,享有全勤獎。
10、凡參加家長會憑有關學校通知,在完成本人工作量情況下酌情處理,假期不超過半天,來回路程假不提供。
11、放環、獻血、取環,在規定的假期工資獎金不受影響,不扣全勤獎,超過規定時間,按病假處理。
二、各項獎勵
1、公開活動獎
市級:一等200元、二等180元、三等150元,參與或鼓勵獎100元
市級專題交流200元。
縣級:優100元、良80元、參與或鼓勵獎50元(說課加30元);
縣級專題交流100元
片級:優80元、良60元(說課加20元);
2、論文發表及獲獎
國家級非教育局教研室主辦無,必須為專業刊物。
發表:市級300元、縣級100元
獲獎:市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00元;
縣級一等獎20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50元。
同一內容不重復獎,一般文章酌情處理。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幼兒園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全園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完善以德為先、多勞多得、績優多得的績效考核分配制度,根據《如東縣學校(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東教〔2012〕4號文)及本年度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重修《豐利鎮中心幼兒園績效考核辦法》,請大家認真研讀,積極反饋,本辦法將在經全體教師會討論通過后實施(參會人數不得少于全體人數三分之二,同意人數不得少于參會人數三分之二)。
一、實施原則
(一)根據上級要求按學年度全額發放績效工資。
(二)合理考核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實施辦法的項目合理考核發放,適當拉開差距,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三)要堅持標準,精密組織,確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做到獎勵先進、鞭策落后,獎勵性績效工資要向一線教師、優秀教師傾斜;要向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傾斜;要向工作量飽滿的教師傾斜;要向在常規工作中精神集中、樂于奉獻的教師傾斜。使真正為幼兒園發展壯大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的員工得到獎勵,促進全體教師素質的提高。
二、考核對象
本園在職在崗工作人員。
三、考核內容
根據《如東縣學校(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意見》設定考核內容設定為:師德師風(10%)、工作表現(10%)、工作量考核(40%)、工作質量(30%)、自身發展(10%)等。
四、實施辦法
根據考核內容,結合幼兒園實際設定下列項目:
(一)師德師風獎(10%)
對存在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索取或變相索取學生家長財物;從事有償家教或到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兼職;自身要求不嚴,生活不檢點;向學生推銷學生用書、教輔資料和學習用品、違規增加學生作業量;干擾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非法表達訴求;損害學生和學校利益以及其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教師,不得發放師德師風考核獎,且視情況扣除本人當年其他方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0-40%。凡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職工不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參評人綜合以下情況給具體考核人打分:
(1)不簽訂師德責任狀,或拒絕履行,扣1分;
(2)與同事口角、背后詆毀同事;或者非議單位工作、破壞單位形象,分別扣1分、2分;
(4)拉幫結派,搞小團伙,進行出于私心的網上或線下串聯,因自己怕加班怕做事而假裝正義、煸動、蠱惑其他人偷懶或唆使其他人出頭搞事,以及牽頭或參與對抗集體和組織,扣2分。
(4)說話不負責任,挑潑同事之間關系,制造矛盾,扣1分。
(5)與家長或其他社會人員爭執后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1分;
(6)家長滿意度測評低于85%扣1分,低于于80%扣2分,低于70%扣3分,低于60%扣5分。(未能回收測評表視為家長測評不合格,非在班人員取測評平均值)。
(7)遇事推萎,逃避責任,明哲保身,缺少集體榮譽感、正義感和擔當精神,扣2分。
(8)參與黃、賭、毒、邪活動,視情況扣2-10分。
(9)其他違反師德師風行為每次扣1分;
(10)爭名奪利。評先進或比賽前打招呼、詆毀他人。有好處的事才做,沒好處的事就躲。一次扣1分。
(11)有嘴沒手,正常把該自己做的事讓別人做。或斤斤計較,多次將該大家協作做的事依賴他人。一次扣2分。
(二)工作表現獎(10%)
不服務工作分工;出現重大工作失誤;不執行教學常規;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突擊性工作;不按規定參與教師交流;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無病請病假無事請事假等工作表現不好的教師,不得發放工作表現獎,且視情況扣除本人當年其他方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0-40%。
1.履行職責獎(5%)。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參評人綜以下情況給具體考核人打分:
(1)不服從幼兒園工作安排,包括園長和其他行政人員、組長的安排,有一次扣1分;
(2)不按規定組織幼兒活動,一次扣1分;
(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外出購物、接聽電話、手機聊天、刷朋友圈、玩手機游戲等),應組織孩子活動時坐在教室里聊天或做其他事情,多次提醒無明顯改變,扣3分;
(4)散布負面言論、將消極情緒帶到工作中,散播負能量、以個人意愿綁架其他同事或代表集體意志,破壞單位工作氛圍、影響他人工作積極性,每次每人扣1分;
(5)會議、培訓、學習、工會活動等集體活動無故不參加,或開會時玩手機、說話每次扣1分。開會時發表抵觸性負面言論,一次扣3分。
(6)強國學習,每有一次不達標,即平時不少于40分,周日期不少于55分,扣3分。
(7)疫情數據,缺1次報告扣0.5分,如果有違規外出或其他嚴重違反防控要求的行為,一次扣3分。
(8)校園網平臺,教師每周至少上傳1條,保育老師每月至少上傳1條。少1條扣0.5分。因質量不過關在網管員審核或行政人員復審時被刪除的,每一次以少傳1條計,扣0.5分,從第二次起,每有1次,扣1分。
2.出滿勤獎(5%)。
要求:自覺遵守單位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職,病事假不超過規定天數的工作人員發放出滿勤獎。
病事假的有關規定:請假3天以內由幼兒園核準,3天以上報教育聯絡組審批,一周以上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但同意請假不代表不扣績效,沒上班就不有績效!病假必須提交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病假條、藥費收據。如出現病假造假行為,查實一次,扣除全年獎勵性績效工作的40%。
對下列情況實行扣分,參評人綜合以下情況給具體考核人打分:
(1)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每曠職一天扣3分,扣完為止;
(2)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病事假以學期計。病假一學期超過2天,每超過1天扣50元。事假一學期超過1天,每超過1天扣80元,扣至達到績效總量5%為止。
(3)非病假其他原因上班遲到早退、中途離開,或到了工作時間還在吃飯的,一次扣0.5分。
(4)全年無病事假、無遲到早退中離的,橫加4分。
(5)幼兒園臨時性工作、特殊任務的指定加班,每加班一個晚上或一個半天計1分。
(三)工作量考核(40%)
要求:能服從學校工作安排,本職崗位滿工作量,較好地履行工作職責。
1.工作量標準
(1)工作量津貼總量占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0%。
(2)班級保教人員:按規定每班兩教一保(大班40人,中班35人,小班30人,托班25人),每人除班級工作,都應積極參與學校各項工作,積極完成各項臨時性指令性工作。此為平均工作量基數1。
(3)黨政副職職務外具體教學工作量需達專任教師的1/3、中層正職職務外具體教學工作量需達專任教師的1/2、中層副職職務外具體教學工作量需達專任教師的2/3,視作達基本工作量。群團組織負責人、年級組長、保健老師、食堂保管員、記賬員等非行政人員兼職,均計入工作量。行政人員兼職、帶班,均是常規,不另加工作量。
說明:
(1)有多項兼職的,自選兼職工作量分最多的算全算,第二項算一半分,第三項算三分之一分,以此類推。
(2)對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工作量考核時根據園情可適當照顧。
(3)其他未寫明兼職,參照同類同等工作量兼職計。
(四)工作質量考核(30%)
要求:能較高質量地完成本職工作,較好履行工作崗位安全職責,嚴格遵守工作崗位常規,圓滿完成工作目標。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工作質量獎一票否決:
(1)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工作職責;
(2)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3)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4)在各種管理常規督查中,違反工作常規要求累計超過3次;
(5)因個人失職造成學校財物嚴重損失。
對不明確具體責任的事故,需要向局報備的扣10分,家長不滿意處理情況找到幼兒園來的扣5分,產生網絡輿情的扣15分,受到處分的即扣全,也就是總量的30%。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后減額發放工作量津貼
(1)行政人員
分管工作不能及時保質保量完成,或分管工作成績下降,扣1分;
行政值班不履行職責,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妥善處理,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0.5分;
教學口行政人員課少于規定數量(每學年120節課,其中聽本園老師節次為60)的每節扣0.5分;
對青年教師缺乏指導扣3分;
不參加集體備課、教研活動組織不科學、集體備課走過場、讀書活動流于形式,突發情況不能頂班、不積極參加園內活動的,每次扣0.5分;
(2)班級保教人員:
不能相互合作,不能及時完成班級工作,每次扣0.5分;班級管理松散,不能及時完成工作任務,資料上交上交不及時或不齊全、質量不過關,每次扣0.5分;當天工作沒有完成就離開幼兒園的,每次扣0.5分。
不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扣1分;發現安全事故應第一時間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處理不當,視具體情況扣1-3分;當班時段內發生具體責任安全事故,視情況扣3-10分;
不認真備課,不完成三記作業,缺一次扣1分,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集體教學、戶外活動、區域游戲等活動準備不充分,沒有教學具、游戲材料,影響活動質量扣0.5分;不能按時更換家長園地、主題墻內容每次扣1分;聽課(學年40節)、教學日記(20篇)少于規定數量的每節扣0.5分;
不執行作息時間,該活動不活動,該游戲不游戲,該午睡不午睡,該吃飯不吃飯,一次扣1分。
未經園長室同意,在接待孩子入園、該帶領孩子游戲時間做環創、備課、做秀米、準備游戲材料、打印文件、或幫助其他懶人做事的,一次扣1分,聊天、干私活、為個人考試進行復習和練基本功,一次扣2分。
分管衛生包干區臟亂差,發現一次扣0.5分;不執行日常保育規范,發現一次扣0.5分;對班級每日清潔消毒認真記載,不及時記載、上交一次扣0.5分;
因操作不當,造成教學設備損壞或燒壞的一次扣0.5分;價值較高的保教設施損壞嚴重的需照價賠償;
(3)后勤人員:
保健老師制定師生食譜不及時,每次扣0.5分;不能較好地指導保育、炊事工作,教職工滿意度不高每次扣0.5分;保健賬冊、幼兒體檢測評等不及時完成或驗收不合格每次扣0.5—1分;
會計不能做好全年預決算,收支報表不能每月及時向園長室匯報的,扣0.5分;賬目不清楚,園內現金不能及時入賬,工資、福利等計算出現差錯未及時改正,每次扣0.5分;
物品管理人員不能管理好幼兒園財物,物資賬冊不清,每次扣0.5分;不能執行借用、領用手續,導致物品流失,造成財物損失,每次扣0.5分,價值較高的需照價賠償;
因操作不當,造成教學設備損壞或燒壞的一次扣1分;價值較高的保教設施損壞嚴重的需照價賠償;
(五)專業成長(10%)
要求:完成上級有關部門的研修學習,正常參加園本培訓活動,考核合格,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積極參加學歷進修,積極參加教育科研,認真上好園級教研課,在各級比賽中爭創好成績,全面做好常規工作(10分)。
對下列現象實行扣分后減額發專業成長獎:
(1)不參加園本培訓活動,不能按時完成培訓學習任務,每次扣0.5分;
(2)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每次扣1分;
(3)未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時的扣3分。
(4)未能執教園級及以上教研課的,扣1分,未能執教年級組教研課的,扣2分。
(5)沒有課題研究成果,且沒有讀書學習成果,如發達文章或文章獲獎的,扣1分。
(六)對以下情況,公辦教師直接從單位總額中提取獎勵,編外人員,以100元為1分計算獎勵分。同一內容自下而上的選拔和評比,以最高榮譽計,不重復計算獎勵。
(1)在園內常規工作月檢查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200、50元。
(2)在園內專業選拔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100、50元。
(3)在園內自主專業或專業能力相關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200、50元。
(4)在市、縣技能評比中獲獎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200、150、100元。
(5)在市、縣課程敘事評比中獲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150、100、50元。
(6)在市、縣級會議上做大會交流的,分別獎勵200、100元。
(7)在市、縣、縣級團隊、共同體、鎮活動中執教或交流的,分別獎勵150、100、60、40、20元(同共體讀書交流視同上課)。
(8)在市、縣、鎮級集體性文體比賽中獲得一、二等獎參與人員,分別獎勵200、150、100、50元。
(9)獲評年終嘉獎、教師節表彰之外的省、市、縣綜合性榮譽,分別獎勵800、600、400,單項或專項獎勵減半。
(10)發表國家級(以北大目錄為準)、省、市、縣級文章,分別獎勵300、200、100、50,獲獎論文(包括藍天杯教學設計比賽等教學設計比賽)減半。
(11)省、市、縣級立項課題通過結題,分別獎勵1000、800、600,主持人一半,余下由不超過10人的核算組成員均分。縣微型課題通過結題,優秀級獎勵200元,合格級獎勵100元。
(12)輔導兒童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比賽,獲省、市、縣、鎮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300、200、150、100、50元,集體項目雙倍計算,現場比賽也雙倍,集體現場比賽4倍。
(13)個人獨力承擔指定性征文一次,獎勵100元。
(14)園內征文一等獎勵200元,二等獎勵100元
(15)一般性無明確分工的臨時性增加的指定性工作,一次獎勵100元。
(16)參加縣以上活動需要臨時加派的指定性任務,一次獎勵200元。
(17)有特殊要求的高難度園內評比活動,一二等分別獎勵400、200元。
(18)臨時指定給縣、鎮領導做事,一次分別獎勵300元、200元。
六、考核說明
1.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辦法,并組織本單位教職工的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工作。領導小組應由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有關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組成,其中教職工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
2.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辦法在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由績效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形成績效工資考核初步方案,經本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報鎮聯絡組備案后實施。本方案內容若有與上級有關規定或文件精神不符的,一律遵照上級規定執行。
3.從事教輔工勤崗位的人員(包括在教輔工勤崗位工作的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一線教師水平的80%。公開陽光對行政人員進行量化考核。行政人員在依據鎮考核辦法進行考核的基礎上,與分管年級組進行捆綁考核,即在對個人進行工作考核的同時,將該年級組的平均得分-100,計入個人考核分,該年級組的平均獎勵也同樣計入對個人的獎勵。不聯系具體年級的行政人員,則以全員平均分和平均獎勵作為基數。
4.每一項都要分考核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卓越、優秀、良好、一般分別占比2:5:2:1的測評,卓越記10分,優秀記9.5分,良好記9分,一般記8.5分,在經過全體測評、考核組測評后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計算平均分,以權重5:5計算出各項的測評基礎分。
5.編外人員一同參加考核。考核分明顯低于編外人員的正式老師,根據需要,可考慮調整到保育或其他后勤教輔崗位。
6.對因統計不周全且受考核對象不誠實導致某人少扣分多加錢,可向考核組反應,查證屬實,即補扣,考核組盡為反應者個人保密義務,且對反應者給予2分獎勵。
7.對明顯偏移工作實際的測評結果,為達到上級要求的合理差距,園長可根據反饋意見,在經考核組同意的基礎上,對相關人員做出基于事實的不超過5分的上下調整。